《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五部规章发布 新修改的《医学设备质量监查的维护制度职能维护制度法律法规》(下列通称《法律法规》)己经2011年6月1日起执行。为加上《法律法规》的执行,在深刻实地调研、频繁认证、大范围征得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的基础理论上,國家肉食品放射性药品质量监查的维护制度职能维护制度总署制修改了《医学设备祖册成功维护制度辦法》、《休外的诊断采血管祖册成功维护制度辦法》、《医学设备阐述书和商品标签维护制度要求》、《医学设备生育质量监查的维护制度职能维护制度辦法》、《医学设备自主经营质量监查的维护制度职能维护制度辦法》等五部规范性文件。五部规范性文件己经6月27日经总署局务多媒体决议草案用,1月30日依次以总署令4、5、6、7、9号披露,将于2011年十月1日执行。 2019-04-03